关于《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创建工作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省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对照评估要点,对语言文字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6-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8250169
附件: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附件: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创建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自评得分表
2022年4月26日
下一条: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在线教育综合平台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闭】